向遇难同胞致哀



国务院公告

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,国务院决定,2008 年 5 月 19 日至 21 日为全国哀悼日。在此期间,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,停止公共娱乐活动,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。5 月 19 日 14 时 28 分起,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,届时汽车、火车、舰船鸣笛,防空警报鸣响。

于此,谷歌中国全体员工向遇难同胞致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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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个评论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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向四川地震遇难者致哀悼!

"向遇难同胞致哀",如果不是亲眼看到这次重大自然灾害,真的很难相信电视中“唐山大地震"的镜头。
让我们向遇难同胞致哀。

致哀 生者永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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